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蔚县消防安全职责清单》的
政策解读
《蔚县消防安全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自7月2日起施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职责清单》起草背景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职责方面存在的空白点、交叉点、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张家口市消防安全职责清单》《蔚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我县消防工作实际,县消安办制定了《蔚县消防安全职责清单》。
二、《职责清单》总体架构和主要内容
《职责清单》共4个方面。第一方面,总体要求,主要规定了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和总体原则,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属地政府,行业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的职责定位。第二、三方面,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共40项内容。对1个共同职责,36个部门单位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第四方面,工作机制,明确了各行业部门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的6条工作机制。第四方面,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实施要求、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
三、《职责清单》创新亮点
(一)紧扣现实需求。《职责清单》针对性解决了新业态(例如密室逃脱、剧本杀、点播影院、电竞馆、鬼屋、冰雕馆等文化娱乐场所,早教中心、托育机构及月子中心、月子(母婴)会所等母婴保健机构等)消防安全监管边界不清、职责不明、权责不分的问题和新业态火灾防范工作消防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着力解决新行业、新业态“失控漏管”“放任不管”的问题。
(二)坚持依法定责。《职责清单》遵循职责法定、“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等原则,明确了行业监管部门,填补了消防安全监管空白,有效防范新行业、新业态风险隐患,推动火灾防范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覆盖面更加广泛。《职责清单》共明确了36个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等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冀公网安备 130726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