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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蔚县2022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蔚县2022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蔚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蔚县2022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全面达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立足聚力建成“首都两区”、打造“河北一翼”总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指标任务,从根本上提高全县园林绿化整体水平,建成宜居宜业、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美丽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调整绿化建设布局,提高城市总体绿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到2022年底,使全县城市绿地建设水平、园林绿化品质、生态安全韧性全面提升,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园林绿化综合管理

1.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规范建设,强化城市生态、生物多样性、湿地保护、古树名木、历史名园保护,完善病虫害防控、园林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市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齐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有效行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建设,工程技术工种上岗人员持证率100% 。(责任单位:住建局    全鑫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园林绿化养护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维护与管理人员经费。(责任单位:财政局)

4.科学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确保城市绿地总量与建成区面积及人口相适应,绿地布局更加科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建局)

5.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和技术应用。健全以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制,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植资源库,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实验研究。在绿地建设和养护中积极应用园林科研新技术、新成果。(责任单位: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草中心)

6.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现有“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增加、扩充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提升信息发布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对园林绿化信息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发布消息,保障市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的有效监督。(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住建局)

7.开展园林绿化遥感基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收集园林绿化基础地理信息,建立部门间的资源共享机制,为园林绿化长远发展提供客观依据。(责任单位: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城市生态宜居性

1.全面推进园林绿地建设。加大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力度,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1%、城市绿地率不低于40%。完善《城市绿地规划系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我县实际,科学布局、统筹建设城市公园、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口袋公园、郊野公园等,利用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有机串联各类绿地公园。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街头绿地提升等工作,提高绿地质量,乔灌木占比不低于60%。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地制宜建设防灾避险绿地。(责任单位: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全鑫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积极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口袋公园等建设,合理布局公园绿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5%、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不低于1个。(1)利用蔚州镇植物园改建为城市公园。该地块城市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顺应周边居民晨练、健身的需求,建成集文化娱乐、健身休闲、观赏学习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公园。(2)口袋公园建设:充分利用城区空地,达到“见缝插绿、出门见绿”的良好环境。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口袋公园”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蔚州镇各个街区配套建设一处“口袋公园”,基本保障每条主街道至少有一处街头游园。(3)对已建成的公园、广场、游园等要进行完善提升,更换死树,补植草坪地被,增加彩叶树种,加大各种花卉种植力度,做到环境优美、功能完善、配置合理、设施齐全。通过以上建设,解决建成区绿地分布不均、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足等问题,真正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舒适的休闲娱乐空间。(责任单位: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蔚州镇 全鑫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加快推进慢行系统建设。万人拥有绿道长度不低于1公里、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雪绒花大道实施绿化整改提升工程,按照河北省城镇绿道建设标准,配套慢行路、游览路,完善服务设施、标识标牌等,进行绿化补植,加强绿化管护,将工业街路口、东盛街路口、建设街路口和玉泉街路口绿地面积加大,绿地景观提质,使雪绒花大道成为具有蔚县地方文化特色的景观廊道。护城河公园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进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完善公园设施,增加绿量,提升公园景观质量,将居民社区、护城河公园、玉壶公园、蔚风公园等有机串联,打造成可供市民锻炼、游憩、漫步、骑行的滨水绿道。(责任单位:交运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全鑫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加强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近三年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例大于80%,具备连续三年的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草中心 水务局 住建局)

(三)提升城市健康舒适度

1.大力开展道路绿地建设。新建、改建道路绿地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加强绿化养护,规范种植并科学修剪行道树,打造一批园林式街道,培育一批林荫道路,城市林荫路覆盖率不低于70%。(1)东盛南街、福来街等新建街道,按照标准化设计,将道路绿化与海绵城市、慢行路、市政设施相结合,打造蔚县城市绿化的亮点工程、精品街道。(2)对建设南北大街、康居南北大街、玉泉街、和平路、胜利路、北环路、人民路、前进路等十条主干道进行补植工程,提升城市道路景观品质;(3)对马宝玉路口、国税局路口、市民广场路口、北环路口、县医院路口要实施破硬增绿工程,通过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多种植物的不同形态、色彩,营造景观效果独特的城市节点。(4)次干路、支路加大建设力度,每条道路增加1-2行行道树,大幅度提高林荫路覆盖率。( 责任单位:住建局 全鑫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促进立体绿化建设。建成区内近3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交通设施等立体绿化实施率不低于10%。大力开展单位立体绿化,沿街单位实行拆墙透绿,居住小区实行庭院绿化,形成层次丰富、特色突出的立体绿化。(责任单位:住建局)

3.加强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率符合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不低于50%2022年要加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力度,至少完成5个以上省市达标单位(小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加强城市安全韧性

1.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城市湿地保护率达到100%。实施壶流河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彻底制止河道挖砂现象。通过植被恢复、水质保护等一系列工程,改善水生态环境,丰富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河流自净能力,提升壶流河水质,确保北京地区的用水安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草中心 水务局)

2.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完善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功能,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市民广场、玉壶公园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应急供水、供电、排污、厕所等应急避险设施。(责任单位:住建局 全鑫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科学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不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不进行破坏性“建设”,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住建局)

(五)突出城市风貌特色

1.加强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专项保护规划并严格实施。加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划定保护范围,严格保护大树古树、不可移动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对重点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责任单位:住建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管理。严禁移植古树名木,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落实保护措施,定期检查、养护;完成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工作,实行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100%。(责任单位:住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创园申报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成员单位负责安排专人收集、完善、提供相关数据和文字资料,并于10月底以前交县“创园”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制作创园技术报告专题片和图册。

四、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23——20224月中旬)。主要抓好领导机构的建立、绿化规划设计、舆论宣传等工作,做到“四个落实”,即: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场地落实、责任落实。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刊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搞好配合。采取全面宣传与集中宣传、广泛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创园”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4月中旬——20228月底)。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明确分工、组织实施、限期达标,保证创建工作大不漏项、小不漏点;高质量编制各类创建资料,保证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初验。

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229——202210月底)。

在巩固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逐项逐条对照整改,确保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贯穿工作全过程。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211——202212月底)。

继续完善相关资料,巩固提升,做好国家园林县城验收前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成立由政府县长付中权同志任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综合指导、统一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把创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将创园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计入年终考核。对高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力度不够、完不成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园”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园林县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做到电视上有影像,电台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栏目,使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和投入到“创园”活动中来,形成全民动手、绿化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和占绿、毁绿等破坏绿化的不良行为要予以曝光。

(三)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标准,坚持条块结合和谁主事、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指标,科学设计,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同时加大管护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北省绿化条例》,坚持依法办事,维护绿化成果,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作用,组织住建、林草、水务、市政、交运等部门联合行动,实施综合治理,依法严查重管。

(四)强化协调监督。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涉及部门多、交叉问题多、协调工作多,需要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积极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住建、城管、林业、环保、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做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落到实处。县“创园”指挥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解决“创园”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创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创建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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