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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1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索引号:746899294/2022-3542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 "放管服" 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对住建行业的工作部署及任务安排,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成效,提升审批服务工作效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实效和速度,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帮办代办服务受理范围:
(一)属县级审批、核准、备案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县政府交办的重点项目与事项。
第二条 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事项:
(一)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项目单位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全程或部分环节的帮办代办服务。
(三)代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第三条 服务原则
(一)自愿委托。项目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委托帮办代办审批服务事项,并签订委托帮办代办协议。
(二)无偿代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缴纳的费用外,所有帮办代办事项一律免费。
(三)全程服务。为项目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事项一条龙帮办代办服务。
(四)合法高效。在依法合规、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
第四条 组建帮办代办服务专班
蔚县住建局联合各审批部门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专班,提前介入,并提供全流程、保姆式的帮办代办服务;各阶段要做好对帮办代办服务专班人员的业务指导,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
第五条 帮办代办服务申请方式
(一)部门收集。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事项,可由我局服务企业职能的部门收集后,报送蔚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帮办代办服务。
(二)窗口申请。经蔚县住建局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接受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单位申请。
(三)县政府交办事项。
第六条 项目单位申请帮办代办服务需填写《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材料一并交至经蔚县住建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窗口。
第七条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帮办代办事项,由申请单位与代办单位签订《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委托协议》。
第八条 帮办代办服务启动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规程开展后续办理工作,合力为项目审批提供全程指引和审批服务。
第九条 本方案由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优化营商环境"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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