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
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其他需说明事项
第一部分 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2、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财政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5、负责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7、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8、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明确县乡财权、事权的划分。
9、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0、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点案件。
二 机构设置:
截至2016年底,镇机关内设办公室、财政所、民政所、计生站、宣传、组统、社保站、武装部、纪委、司法所、扶贫办11个办公室。
第二部分 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绩效预算信息
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按照 "改革统揽、绩效导向、科学规范、善治有为" 的总体思路,全力组织财政工作,研究制定完善的预算政策体系,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统筹省县财力,强化绩效管理,科学编制政府绩效预算。规范预算执行,合理组织财政各项支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进预算公开,全面实施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起草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完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提高预算政策管理水平。县本级支出预算指标登记与核算,预算单位资金垫付、系统内划转等事项审批,预算资金审核拨付与监管;按旬、月汇总统计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提交分析报告;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提供预算执行信息及分析资料。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提高执行水平和质量。
二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规、政策,执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采购计划为20.5万元的货物,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完成货物20.5万元。
三 国有资产信息
蔚县白乐人民政府2016年国有资产77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1.22万元,固定资产54.32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1000平方米,价值10万元;汽车二台,价值23.3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96万元。2015年国有资产557.25万元,同比,增加39.17%,原因为银行存款增加。
四 有关事项说明
①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2016年收支决算均为财政拨款,所属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中: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886.96万元,决算总支出为400.74万元。2015年决算总收入为549.82万元,同比增家317.14万元,增家了57.68%,原因项目支出在内。 2015年决算总支出为549.82万元,同比减少了149.09万元,减少了27.12%,原因财政汪拨公用经费。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66.1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83.10万元,减少16.99 万元,减少了4.64%,原因为财政少拨公用经费。
②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6年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27.57万元,2015年为 17.07万元,同比增加61.47 %,原因编制调整 。
③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万元,同比去年减少了16.52%,原因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2016年蔚县白乐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公车购置数为0,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中国清洁发展基金拨入的管理费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
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 "三公" 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情况


冀公网安备 130726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