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久红、李建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中小学学校体育运动场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健身场所和健身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满足广大健身人群的需求,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逐步开放校园体育场所。一是走读制学校在放学后、周六日及节假日期间对外开放,寄宿制学校节假日对外开放。二是锻炼人群要加强自身约束,文明使用学校体育运动场所设施,不得出现故意损坏场地设施及随意乱丢垃圾等行为。三是凡是对外开放期间,发生的运动损伤和意外事件由锻炼者本人承担责任,避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四是建议县财政予以保障对外开放期间的场地耗损经费。
蔚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6日
领导签发:徐志强
联系人及电话:许海东 7215550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科、县政府办公室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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