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30
为更好地开展蔚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需要获得蔚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kyx.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
一、蔚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分类
蔚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县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县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蔚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一)蔚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公开程序 | 责任部门 | 详细信息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
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
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
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蔚县人民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
1.公开范围
《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属于县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县政府及其部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蔚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kyx.gov.cn)上查阅《公开目录》,也可以到县档案局查阅或领取。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并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明白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具体网址为:蔚县人民政府(www.zjkyx.gov.cn);信息查阅场所地点:县档案局(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00)。
3.公开时限
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县政府及其部门将自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县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县政府及其部门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蔚州镇人民路72号;邮政编码:0757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O一12:00,下午13:30-17:3O;联系电话:0313-7019018;传真号码:0313-7010999;电子邮箱:yxzfbzwgk@126.com。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县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申请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应填写《蔚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蔚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 "蔚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蔚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县政府及其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一式两份)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受理机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经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级的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申请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的公民确实有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申请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被申请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见下表)。
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蔚县政府办公室 | 蔚州镇人民路72号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0313-7019018 | 0313-7010999 | yxzfbzwgk@126.com |